繳費服務說明

繳費服務說明

■ 平信通知繳費期

超過自動繳費期限後,每半個月寄送「通行費繳費通知單」

※ 應繳通行費請於繳款期限內補繳,發生於每月1日~15日之通行費應於次月25日前完成補繳,發生於每月16日~月底之通行費應於次次月10日前完成補繳,惟實際繳款期限仍以帳單列印日期為依據
※ 若您於收到平信通知前已完成足額儲值或繳費,請無需理會
※ 平信通知將依照「通訊地址」寄送,若查無通訊地址,將依「戶籍地址」寄送,若無法取得戶籍地址, 則依「車籍地址」寄送

■ 掛號通知繳費期

超過平信通知期限後,每半個月寄送「補繳通行費及追繳作業費用通知單」,需另負擔掛號作業處理費,可於繳費期限內足額儲值即自動扣繳帳單費用,或亦可持掛號通知至超商繳費

※ 若您於收到掛號信通知前已完成足額儲值或繳費,請無需理會
※ 應繳通行費請於繳款期限內補繳,發生於每月1日~15日之通行費應於次次月25日前完成補繳,發生於 每月16日~月底之通行費應於次次次月10日前完成補繳,惟實際繳款期限仍以帳單列印日期為依據
※ 若該筆掛號帳單包含繳費用戶時期之應繳通行費則無法由帳戶扣繳,請另行繳費
※ 掛號通知將依照「通訊地址」寄送,若查無通訊地址,將依「戶籍地址」寄送,若無法取得戶籍地址, 則依「車籍地址」寄送

■ 逾期

超過掛號繳費期限仍未繳納者,資料將轉送執法機關,執法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,處以每一通行日300元罰鍰,並追繳通行費與衍生之作業處理費用,提醒您注意欠費補繳期限,並儘速繳款

 

繳費用戶(未申辦eTag)通知服務申請

■ 可於遠通網站登記聯絡資訊(含車牌號碼、車主身分證字號、電子郵件信箱等),其通行日起第4天,依您所登記電子郵件信箱寄送提醒繳費資訊

■ 車牌辨識影像收費,依高公局公告為主

■ 繳費用戶如需查詢詳細通行交易明細 請參考

 

溢繳退費

■ 高速公路通行欠費若有發生重複繳納之情形,本公司將主動處理,作業方式如下:
eTag用戶:溢繳金額會轉儲值退費至車主本人之eTag預儲帳戶
繳費用戶:

- 因車主無eTag預儲帳戶,為尊重及確保車主退費權益,本公司將寄送信件通知車主,配合車主選擇辦理退費作業

- 車主可於本公司網站或使用Line 搜尋 ID:@etcservice留下連絡方式,客服人員將主動連繫;或洽遠通客服專線02-77161998及直營門市即可為您服務

- 退款方式說明如下,請擇一辦理:

  1. 【匯款至金融帳戶】請提供銀行之分行代號、帳號、戶名及身分證號

  2. 【轉儲值至eTag帳戶】請提供eTag之車號和車主身分證號

  3. 【現場退還現金】請攜帶車主及代辦退款人之證件至直營門市辦理

繳費週期示意圖

說明1:儲值自動扣繳強制執行前之逾期通行費及掛號作業處理費,但無法自動扣繳罰鍰300元/筆

繳費週期示意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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