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發票說明

※ 若有辦理共通性載具歸戶或發票捐贈需求,請以帳單上之「遠通載具號碼」至遠通網站辦理
※ 若您使用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條碼載具,請先至財政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登入設定
※eTag智慧停車服務且為遠通代開之停車費發票可選擇發票存放方式,如您選擇「遠通會員載具」將主動告知兌獎方式(已索取紙本/已捐贈/已作廢發票/已開立統編除外)。 依會員提供之行動電話寄送中獎簡訊,收到中獎通知請至7-ELEVEN多媒體事務機列印中獎發票(操作手冊) ;部分場站依會員提供之收件人及地址等資訊寄送紙本發票,如您有索取公司報帳用發票之需求,遠通公司亦將依此方式寄送給您。中獎發票取得方式可至場站資訊發票開立欄位查詢(請點我)


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政策及響應環保,106年12月份起「補繳通行費及追繳作業費用通知單」之「掛號作業處理費」款項,將於收到繳款後開立電子發票,並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:
1.請依「補繳通行費及追繳作業費用通知單」繳款,繳費後3個工作天可上網查詢電子發票。
2.用戶可使用「會員帳號」或「車、證號」登入遠通網站→點選「電子發票查詢」按鈕→即可查詢發票資訊,或至〝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〞查詢已開立發票。
3.遠通將提供電子發票對獎服務,若有中獎將於開獎後主動以掛號寄發紙本發票至您的帳單地址,免除發票保存困擾。


可使用載具


載具歸戶設定

設定教學

※公司(法人戶)無法使用此功能


電子發票查詢

  • 若您已設定共通性載具,於繳費後3個工作天可至財政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網頁或超商Kiosk機台查詢發票資訊

  • 可於繳費後3個工作天至遠通網站,以「車號及車主證號」查詢掛號作業處理費發票


 

財政部公用事業開立發票政令

依財政部 臺北國稅局106年11月24日台財國稅大安營業字第1060468224號令,核准申請擔任加值服務中心。
依財政部106年1月12日台財資字第1050003637號令,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。
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免付費服務電話:0800-521-988

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

國稅局宣導電子發票網頁

國稅局宣導公用事業開立發票網頁

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:0800-000-321。
●個人發票(電子發票):可參加統一發票兌領獎/可捐贈給指定受捐贈機關(團體)。
●公司報帳用發票(有打統編、抬頭):此發票為公司行號報帳及稅務使用,一般消費者請選擇開立個人發票。


報帳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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