繳費服務說明

■ 平信通知繳費期
  • 超過自動繳費期限後,每半個月寄送「通行費繳費通知單」

    ※ 應繳通行費請於繳款期限內補繳,發生於每月1日~15日之通行費應於次月25日前完成補繳,發生於每月16日~月底之通行費應於次次月10日前完成補繳,惟實際繳款期限仍以帳單列印日期為依據
    ※ 若您於收到平信通知前已完成足額儲值或繳費,請無需理會
    ※ 平信通知將依照「通訊地址」寄送,若查無通訊地址,將依「戶籍地址」寄送,若無法取得戶籍地址, 則依「車籍地址」寄送

  • ■ 掛號通知繳費期
  • 超過平信通知期限後,每半個月寄送「補繳通行費及追繳作業費用通知單」,需另負擔掛號作業處理費,可於繳費期限內足額儲值即自動扣繳帳單費用,或亦可持掛號通知至超商繳費

    ※ 若您於收到掛號信通知前已完成足額儲值或繳費,請無需理會
    ※ 應繳通行費請於繳款期限內補繳,發生於每月1日~15日之通行費應於次次月25日前完成補繳,發生於 每月16日~月底之通行費應於次次次月10日前完成補繳,惟實際繳款期限仍以帳單列印日期為依據
    ※ 若該筆掛號帳單包含繳費用戶時期之應繳通行費則無法由帳戶扣繳,請另行繳費
    ※ 掛號通知將依照「通訊地址」寄送,若查無通訊地址,將依「戶籍地址」寄送,若無法取得戶籍地址, 則依「車籍地址」寄送

  • ■ 逾期
  • 超過掛號繳費期限仍未繳納者,資料將轉送執法機關,執法機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,處以每一通行日300元罰鍰,並追繳通行費與衍生之作業處理費用,提醒您注意欠費補繳期限,並儘速繳款
  • ■ 繳費用戶(未申辦eTag)通知服務申請
  • 可於遠通網站登記聯絡資訊(含車牌號碼、車主身分證字號、電子郵件信箱等),其通行日起第4天,依您所登記電子郵件信箱寄送提醒繳費資訊
  • ■ 車牌辨識影像收費,依高公局公告為主
    ■ 繳費用戶如需查詢詳細通行交易明細 請參考
    ■ 溢繳退費:

    高速公路通行欠費若有發生重複繳納之情形,本公司將主動處理,作業方式如下:

  • eTag用戶:
    溢繳金額會轉儲值退費至車主本人之eTag預儲帳戶
  • ■ 繳費週期示意圖

    說明1:儲值自動扣繳強制執行前之逾期通行費及掛號作業處理費,但無法自動扣繳罰鍰300元/筆

    ■ 繳費週期示意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