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本公司元月間發生資安事件,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已於民國103年4月18日召開偵查庭。


本公司念及三位同學尚在求學,並已深感後悔且向本公司鄭重道歉,又依其陳述之其動機並非入侵系統竊取個資,鑑於其行為結果未取得任何ETC使用者之個人資料,於雙方律師協助下,業與三位同學達成和解,和解契約並已於103年6月27日陳報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,並同時撤回對三位同學之告訴。

 

經雙方同意共同發佈聲明如上。